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学生转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衢职院教〔2021〕45号),现就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并帮助学生分析利弊,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重选。
二、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同学须于12月11日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签字,各二级学院于12月12日前初审报名条件,将《转专业申请表》(纸质)和《转专业汇总表》(纸质+电子)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于12月16日汇总各专业报名人数、复审报名资格条件并公布(教务处网通知公告栏)。根据报名人数和可转入名额决定是否组织考核,同时公布专业适应性考核办法、考核时间地点。
四、需要组织考核的专业由转入二级学院于12月23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百分制)书面报教务处。
五、根据我校转专业文件,由教务处计算总成绩并公布;于12月27日中午13时整在学生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转专业现场确认;第一轮选择后,各专业可转入名额仍有余额的,学生可以按高考分数进行二次选择,额满即止。
六、拟转专业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在学校教务处网(通知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七、转专业学生于2024年春季开学时转入新专业学习。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学籍登记、收费变更、寝室调整等相关工作。
附件:1.2024级各专业可转入人数一览表
3.转专业条件解释
教务处
2024年12月2日
转专业条件解释
一、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不允许转专业。
二、外校转入(转学)的不允许转专业。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允许转专业。
四、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与本人高考录取的类别不一致的不允许转专业。
五、申请转入国控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低于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25分的不允许转专业。
六、已在校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允许转专业。
七、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能在同类别中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