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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院第四届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暨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我院第四届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暨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
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1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四届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暨第四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书写作品以中华经典诗文为主,也可以是传统经典诗文。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作品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作品形式
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1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软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每位选手只能报1件作品。隶书字体可参照通用打字软件中的“隶书”样式。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作品必须在最后一行或最后一列用规范汉字署上作者姓名,并加盖印章。
3.正确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附件1),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学校名称要用全称,原创承诺需要本人签字,没有原创承诺的作品不予入选。
4.参赛作品无需装裱。
 
三、组织办法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上述要求,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积极参赛,各班参赛作品不得少于5件。各二级学院务必于6月10日前将本学院参赛作品送到教务处226办公室。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二级学院选送的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拟评出软笔类获奖作品30件,硬笔类获奖作品30件。对获奖学生将由学校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3.所有作品需严格按照作品要求执行,不按作品要求处理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参赛作品目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通过OA发送到教务处范洪梅邮箱。
附件:
 
                                              教务处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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