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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课程名称
日期
时间
大学英语四级(CET-4)
12月17日
9:00-11:20
大学英语四级(CET-6)
12月17日
15:00-17:20
大学英语三级(CET-3)
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PRETECO-A)
12月18日
9:00-11:15
9:00-11:00
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PRETECO-B)
12月18日
15:00-17:00
12011年12月16日下午14:00在阶西1-1召开2011年12月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培训会。
2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期末英语听力考试采用调频发射台,电台频率FM80.8MHz每周一、三、五15:30-17:00播放听力材料,提醒考生检查接收设备是否正常
(二)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课程(公共课)考试
课程名称
日期
时间
11级《大学英语》
1月3日
08:30-10:30
11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月3日
14:00-16:00
11级《高等数学》
1月4日
08:30-10:30
11级《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由信息工程学院另行安排
注:考前10天将审批的A、B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纸质稿(单独成文)、试卷送印单送交教务处。
1.以上时间段,各二级学院原则上不要安排其他专业课程考试,以免考试教室冲突。基础理论课程及职业能力课程(专业课)考试时间由二级学院统筹安排。
2要求各班级最后一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1月7日(不能提前结束)
3.考试开始时间一般为:上午8:30;下午14:00;晚上18:30。
4.各二级学院(部)在2011年12月23日前将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表、巡考安排表以书面形式报至教务处(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至裴建兵邮箱)。
二、命题和试卷印制
1.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组织命题工作,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分管领导要对试卷质量负责。
2.试卷模板请到教务处网站中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各出卷教师应认真填写页眉中的信息(适用专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不按规定填写的试卷不得使用。
3.期末试卷与三年内曾使用的试卷不能有过多雷同,一经发现按《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
4.试卷命题、印制及保管过程中,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题。
三、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分配(第19周)
二级学院
教室
班级/学生数
信息工程学院
西1-1、西1-2、西2-1
38/1352
机电工程学院
东2-2、东2-3
23/861
经济管理学院
东1-2、东1-3、东2-1、西1-3
34/1328
医学院
西2-2、西2-3、西3-1、西3-2
24/1113
艺术设计学院
东3-1、东3-2
13/523
四、几点要求
1.考试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院长、教学秘书及教研室主任等成员组成的考试工作小组,原则上要求设主考1名、巡考1名、考务人员2名,负责本院的考务工作,指导期末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考风考纪教育与考务培训:各二级学院(部)必须组织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教师的考前考务培训;各教学管理人员也要认真学习《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全院师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命题、制卷、考试、监考、试场管理、重、缓考执行、阅卷评分等方面违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学校将按相关条例给予严肃处理。
3.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部)应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对未办理注册手续、未按规定参加听课、完成实验、提交作业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学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为“身份证”(学生证),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4.考试方试把关:考试方式若采用闭卷笔试以外的形式,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审核,并在上报考试课程时予以注明。所有考试日程一经安排,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须经二级学院(部)考试工作小组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5.考场安排与监考要求:①按照标准试场组织考试,考生之间要保持一定间隔;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大阶梯教室安排两个考场的,应安排3~4名监考教师。②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卷,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指导学生就座,宣讲考试纪律。③考试中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④对学生的违纪舞弊行为,要妥善处置,告知学生并做好登记。⑤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应考、实考、缺考信息并签名。⑥监考完毕,监考人员应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并及时送达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在接收考试试卷时,要安排人员认真清点,严防试卷丢失
6.学生缓考办理: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所有课程的缓考随该课程重修考试同时进行,未办理缓考手续者(突发性疾病除外)一律以旷考论处。
7.期末考试总结: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部)在三天内完成期末考试总结,以书面形式交到教务处,电子稿发至教务科姚水洪OA邮箱。
8.阅卷及成绩录入:所有课程在考试结束三天之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全院统考课程要求统一评卷,录入时各项成绩(期中、期末、实验、平时等)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数,成绩格式不规范者,一律退回。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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